时间:2020-07-15 17:53 来源:富平法院
近日,富平法院刘集法庭快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告甲公司当即履行了义务。
2019年12月,原告成某受雇于被告甲公司,在公司内从事苜蓿的搬运工作,期间原告不慎受伤并住院,被告先后给原告垫付了3500元医疗费,后续的治疗费双方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联系了原告,在与原告的谈话中得知,原告成某已是年近七旬的老人,家庭生活贫困且现已无力继续治疗。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当即联系了该公司的负责人,并就赔偿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调解,最终原、被告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愿意赔偿原告5000元。承办法官当即利用电子签章的功能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于原、被告。被告当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看着原告开心的数着钱,承办法官也露出欣慰的笑容。最后,原、被均对承办法官表示了由衷的感谢,本案最终案结事了。
刘集法庭近年来一直秉承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服务于辖区的群众,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坚决贯彻落实 “双进”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刘集法庭整体工作水平。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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