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5 16:23 作者: 通讯员 王涛 李俊 来源:富平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涛 李俊)8月5日,富平法院新采购的7辆警用执法车整齐亮相,这批新“利器”及时解决了外出执法办案车辆不够用的窘境,有力助推全院警务保障水平提升,势必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办案、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今年3月初,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院党组研究后,富平法院办公室及时申请将超期“服役”,存在安全隐患,且已无法正常使用的执法执勤车辆予以报废,并积极与省法院财务装备处、市县车改办、县财政局等部门沟通联系,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筹措资金,顺利完成了此次车辆采购任务。
近年来,富平法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效缩减“三公经费开支”,狠抓警用车辆管理,积极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特别是2018年院办公室后勤事务中心成立后,狠抓落实“三统一”制度(即统一加油、统一维护、统一派车),严格出车审批,并对全院警车实施静态和动态监管,给所有警车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管理系统,实现了对警车的行驶速度、运行轨迹、具体方位等信息全方位监控,确保了警车在“阳光下”行驶,不断推动警用车辆使用更加规范化、集约化,努力为全院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警务保障。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