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03 09:2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李青 李菊芳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李青 李菊芳)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办案法官赴监狱快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就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案结事了。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婚后感情尚好,育有一子,但后来张某染上吸毒的恶习,终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于富平县某监狱服刑。被告服刑现已三年,原告王某一个人带孩子生活,备受各种压力,深感绝望,其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故向我院提起离婚诉讼。
立案庭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告路途遥远以及原、被告之间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迅速为原告办理了立案手续,同时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加快办案进度,当即决定赶赴被告所在的监狱进行调解。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对妻子表示歉意,愿意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也嘱咐原告好好抚养孩子,双方当事人都泪流满面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离婚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富平法院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案件类型日益复杂,案多人少的矛盾也越发突出,在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我院也不断加强立案调解工作,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吸收律师、法律工作者到诉讼服务中心参与纠纷化解,截至目前,富平法院立案庭共收案368件,结案361件,结案率达98.10%,其中调解率达95%以上。这起离婚案件,从立案到调解再到最终结案,仅仅只用了一天的时间,真正做到了快立、快调、快结,大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也体现了富平法院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精神,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