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09:06 来源:富平法院
为推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大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富平法院执行局紧急出动,依法快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充分展现雷厉风行、分秒必争、紧抓快办的执行工作作风。
原告某汽车服务公司与被告杨某合同纠纷一案,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杨某于2022年9月15日前偿还汽车贷款20万元,2022年12月15日前偿还汽车贷款26.6万元。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杨某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某汽车服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双方又再次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因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4月25日9时,被执行人称发现杨某所有的半挂车辆下落,请求执行局实施扣押措施。听到这一消息,执行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制定扣车预案,法警大队队长马麟带领法警与执行干警快速出击,从接到电话到到达扣车现场不到20分钟。到达现场后,法警疏散无关人员,执行干警规范出具扣车相关文书并向使用人送达扣押财产清单,制作笔录,告知其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完成所有规定程序后,杨某也主动配合法院将涉诉车辆停放至指定地方。下一步若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和解,执行局将对扣押车辆依法予以评估、拍卖,偿还申请执行人债务。
今后,富平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理念,勇往直前跑出执行“加速度”,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文书确定的“真金白银”兑现给胜诉权益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