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5 15:34 来源:富平法院
7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庭长崔喜、副庭长贾黎明,西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军,渭南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红卫、少年庭庭长闵卫红等一行7人来富平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专项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李向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爱民,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增合、综合审判庭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富平法院环资案件审判工作汇报,详细询问了机构挂牌、具体案件审理等情况,并就近年来存在的问题、今后发展方向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调研组对富平法院环资审判思想站位、人员配置、工作思路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对富平法院提出的“两河一山”司法保护具有新的期待。同时,也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学习领会《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案范围》及4月28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等会议精神,不断增强环资审判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中院与基层法院、内部庭室部门与外部兄弟单位、区域其他单位的“上下、内外、左右”联通,增进沟通交流,挖掘协作联动机制内在潜力,激发环资审判“最大合力”。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将环资审判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官网、法官自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典型案件,扩大环资审判影响力,真正做到“审理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四是擦亮“绿色”品牌。富平拥有“红色”底色,也要打造“绿色”名片,将生态保护厚植于红色基因,坚定迈入“红色传承、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实现富平“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李向红表示,富平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对标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刑事、民事、行政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突出亮点、打造品牌,实现司法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生态恢复的社会效果高度统一,为县域生态文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