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30 11:03 作者: 通讯员 刘伟 来源:富平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刘伟)近日,富平法院庄里法庭通过“巧建微信群”,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在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原被告2012年在上海打工相识,2014年10月在被告家乡富平县举办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同居期间生育一男孩。生活中,原被告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原被告一直在外地打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要求非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孩子抚养费每月9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受理后,因原被告均在外地,被告由于工作原因接听电话不方便,办案法官通过电话、短信与被告取得沟通,并提出通过建立微信群方式进行调节,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和被告均表示同意。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告与被告在微信群中就案件的争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一、孩子由被告抚养且被告自行承担抚养费;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60000元,其中40000元归原告所有,剩余20000元归被告。判决书制作后,经过微信群发送给原被告双方查看并确认,此案经过微信群成功调解。
法官寄语:承办案件法官干警在审理民事案件纠纷中,为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借助科技的力量,拓宽送达、审理、调解渠道,让千里之隔的纠纷,身临其境得到化解。承办法官审理案件时,应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