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0 09:17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辛菲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辛菲)在当今社会,诚信是每个人尤为重视且应拥有的道德品质,不管处在哪个地方,与人交往,贵在诚信,友谊更不能因诚信的缺失而大打折扣。
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刘集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向原告借款16000元,原告屡次催要,被告分文未还。承办法官先联系到原告,原告到庭后,言语之间非常气愤,原来原被告之前关系一直很好,后来被告遇到困难,急需资金周转,原告考虑到是多年的朋友,便无条件的将钱借给了被告,但现在自己家中有急事,急需这笔钱应急,而被告却一再推诿,现在连自己电话也不接,出于无奈只好诉诸法律。
了解案件详情后,承办法官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寻找到了被告,而被告表示,自己之所以不还钱,只是因为生意没有赚到钱,现在自己手头也不宽裕,原告催款又催的急,因此关系越闹越僵。经过进一步了解,双方的确具有多年的友情,一直都相处很好,被告也承认,原告的确是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帮了自己。在核实了相关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对被告重点从双方的友情、做人的诚信方面进行了劝告,双方是多年的朋友,肯定是志同道合才聚在一起的,多年的友谊来之不易,他能借钱给你,正好说明了他对你的信任,感情不能因为钱的事而闹僵,你们都应该珍惜才对。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一再劝导,被告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应该,向承办法官表示“我们确实是多年的朋友了,原告在我困难的时候能够出手相助,现在原告遇到困难,我想办法也要还上原告这笔钱,我们都应该讲诚信的,我回去就筹钱给他”第二天,原告便联系到承办法官说要撤回起诉,不但被告已经将钱还给了他,而且双方也已握手言和,原告的言语中都充满了喜悦。
所以说,人无信而不立。熟人也好,陌生人也罢,都应该搭建起诚信的桥梁。这两位当事人相信今后肯定更能坦诚相待。从这件普通的借贷案件中,当事人收获的不仅仅是事情的解决,更珍贵的是友情的恢复、诚信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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