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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伊消得人憔悴

时间:2016-08-12 11:26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雷争放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雷争放2016年8月1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表彰决定,对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富平县法院副院长刘爱民的名字赫然在列,被荣记“个人二等功”。

以前,刘爱民曾是一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基层法院的副院长,2013年11月,刚担任副院长不久的刘爱民,党组决定让他分管行政审判、审判管理、信访和司法宣传工作。当时的刘爱民,瞅准了正在兴起的新媒体有可能成为新时期强化司法宣传,促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正能量的重要宣传手段,他督促院新闻信息中心申报开通了富平法院新浪官方微博。随后,依据干警工作交流的需求,开通了富平法院官方微信平台。与此同时,全院21个业务庭和行政部门全部开通了各自的政务微博,数十名法官干警开通了个人微博,形成了法院官微、部门官微、干警个微等不同层次的各有侧重、各有分工、权威发布与互动的法院微博矩阵群。院新闻信息中心负责“两微”的采编和运营,各业务庭和部门分别确定1名网络信息管理及阅评员,形成人数达25人的专兼职网络信息管理及阅评员队伍,构成了法院微博、微信宣传与舆情应对的集中兵力优势。当大家还不知道微博、微信为何物?该怎么操作运营的情况下,刘爱民副院长邀请新媒体专业技术人员为同志们授课,以每两周一次的频率,进行新媒体技术培训,同时他以个人微博“ @法官爱民”的运营经验教授大家如何抢时机、抓热点、写微博、作微评,抢占舆论高地,逐步扩大影响。到2015年12月31日,富平法院官微共发布微博1万余条,其中近半数为原创微博。富平法院微博、微信在国家网信办、人民网发布的全国政法系统运营榜单中曾排名第三。2015年12月24日,新浪网微博、新浪陕西联合发布了“2015陕西政务微博风云榜”,富平县法院官方微博“@富平法院”入选“2015年度陕西十大司法系统微博”,排名第四。在富平法院官方微博、微信运营成长的同时,刘爱民的个人微博“ @法官爱民”也水涨船高,很快以50余万众的粉丝量蹿升至新浪微博意见领袖级别的网络大V。2015年,刘爱民荣获全国十大基层公务人员微博奖。“@法官爱民”入选“陕西十大公职人员微博”第一名。2016年5月23日,全国政法系统新媒体建设工作会在福州召开,刘爱民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一位受邀代表,出席会议并作了《法官遇上新媒体》的经验交流。刘爱民运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弘扬司法正能量的司法宣传,在媒体界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事迹先后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长安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环球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刘爱民开设个人微博“@法官爱民”不到3年,期间发博12238条,其中一半以上是原创微博,不到1000天时间,平均每天发博近13条,这对于一个承担着繁重审判任务的基层法院院领导来说,是何等的不容易,也就是说除过正常的工作时间外,他将以每天3~4小时的时间要浏览网页,编写博文,更新页面,付出了常人难以坚持的毅力,牺牲了多少个人应酬与休息,长年累月日复一日地坚持写博发博,收获了全国法院系统网络大V的殊荣。如今,当年帅气英俊的刘爱民,头上的乌发日渐稀疏,视力也大不如从前,显得苍老了许多。但刘爱民“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刘爱民说:“在新媒体时代,法官遇上新媒体,法院和法官也要跟上时代的脚步,通过新媒体把自己的声音传播出去,弘扬司法正能量”。这是刘爱民对他个人微博的位,也是孜孜以求的目标。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他必毕其力劳其心志,苦其肌肤,晚上临睡前、早上起床时、甚至上厕所蹲坑时,他都在看博、编博和发博。刘爱民还说,法官个人微博要想获得公众认可,必须采取图文并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他的个人微博之所以能够在更加广阔的受众范围内得到呼应,并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刘爱民说“@法官爱民”绝不以低级趣味、猎奇搞笑的博文而哗众取宠,而是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普法宣传,回应社会热点,公布司法公开成果,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一是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热点编发微博。巧设议题,以案说法,网上互动。2014年,刘爱民微博开通#法官说法#话题,以“普法、释法、用法”为定位,每日选择一个法律问题进行说法普法,或从法院审理的案件中选取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或有重要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释法。2015年12月28日,他以富平法院官方微博为基础平台,以法官大V身份围绕“破解民间借贷风险”,策划了一期法官说法现场直播,答复网民提问。当日该话题阅读量达15万人次,讨论条数达1100余条。新法实施,开发解读,重点推送。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网民多对此不甚了解。围绕新法,选题开博,必能获得受众的关注与响应。近年来,刘爱民相继以新食品安全法、新刑法修正案、新刑事诉讼法、新行政诉讼法和环保法等为题,以图文并茂的普法微博,进行宣传和扩散,这类微博经常被@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正义网、@中国普法网、@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等官微转载。二是围绕社会热点和公共突发事件编发微博。社会热点和公共突发事件往往受到网民的普遍高度关注,每次热点事件发生,网络不同声音纷纷占据网页,以期搏得公众眼球。以正确的社会舆论观点引导网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这方面,刘爱民针对当期发生的e租宝事件、近年来泛滥成灾的非法集资案、农民工讨薪案、人大硕士涉嫖死亡案、医闹案、校园暴力案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理性对待,不传谣,不信谣,期待真相,引导广大网民以官方结论正视听。三是围绕公正司法和法院队伍建设编发微博。近年来,社会上不少人通过网络诋毁人民法院和法官,这在刘爱民看来,缘于社会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了解太少。通过新媒体,公开法院司法过程,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公开法院案件,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求社会公众满意,是新媒体服务法院审判的一项重要职能。因此,刘爱民与他的富平法院官微、个人网络大V们采用微博、微信等多种自媒体形式公开法院动态,公布有关案情,直播庭审过程,公布裁判结果,以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对于法院队伍建设中的重大突发事件,他也以敏锐的视觉和政治敏锐性,及时发声音。如北京马彩云法官遇害案、十堰法官被刺案、法院干警执行遇阻案、法官干警献身职业岗位的典型事件以及法官辞职等等,均与主流媒体响应互动,使事件的正面声音成为舆论导向,并逐步占据主要的舆论阵地。

微博、微信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人人都在使用的重要通讯、阅读、娱乐平台,以其便捷、迅速、传播力广、互动、成本低廉、受制约度较小的诸多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与欢迎。低头、刷屏,看微博、微信,已成为识文断字国民的行为习惯。在新媒体时代,可以说没有人每天不“微”的。“通过微博,我扩大了知识视野,陶冶了情操,结识了很多朋友,让我的业余生活更加充实。微博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刘爱民如是说,是否道出了人们对新媒体生活的依赖与嗜好?

愿健康向上充满正能量的“微”,成为我们生活中的良师与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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