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1 17:08 来源:富平检察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11月21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7起危险驾驶案件被不起诉人进行不起诉文书公开送达和集中训诫。
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释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公开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不起诉人现场进行了法治教育和训诫教育。针对7名被不起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缺乏对国家法律法规敬畏之心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被不起诉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深刻认识到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保证今后将以此为戒,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此次公开宣告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的有益实践,将“集中训诫+释法说理+公开宣告”融入危险驾驶类案件防治体系,有效敦促当事人悔过自新,化解社会矛盾。接下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好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敬法,实现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