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10:34 作者: 通讯员 周东峰 张茵 来源:渭南日报
法官审案不坐在屋子里,在村里、在广场上,专找人多的地方去,“人情味”还在,“法条”知道得越来越多,大小矛盾也能在村里解决……
富平县淡村镇的村民明显感到,法律正从一个“正襟危坐”的抽象词汇变得愈发可感起来,一股知法、信法、守法的信念悄然在大家心里扎根。
近年来,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立足工作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将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与审判工作高度融合,一手抓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一手抓审判工作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方式、狠抓源头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传承红色基因 筑牢政治忠诚
近年来,淡村人民法庭干警坚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理念,积极传承优良司法传统,站稳群众立场,牢记为民宗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审判实践中坚持把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放在首位,做到党建引领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利用“青年法官论坛”“法官夜学”“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不断强化红色法治文化的学习宣传,提升干警的政治站位、专业素养及司法实践能力,努力做到用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培根铸魂育人,始终做“两个维护”最忠实的实践者,做高质量发展最有力的领跑者,做革命先辈最自觉的传承者。
加大诉源治理 多元解决纠纷
2021年5月,淡村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告张三(化名)为落实相关政策要求,需向政府移交其划拨取得的水源、水库土地及附属设施。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三起诉要求被告王二、李四(化名)恢复水源、水库土地及设施原状后,再进行移交。由于本案年代久远,系历史遗留问题,且王二、李四居无定所、衣食无靠、以水库为家。案情复杂、矛盾交织,双方对立严重,极易导致矛盾激化,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干警多次前往涉案水库,就相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为案件后续审理做了充分准备。宣判后,干警再次前往王二、李四居住地,就本案进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向两位被告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法庭指导基层组织化解邻里纠纷、涉农民工权益纠纷等案件150余件次,共调解各类案件230余件,调解成功160余件,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创建特色品牌 力促法润民心
基层法庭的民事案件繁杂琐碎,涵盖了世间百态、人情冷暖,故而要放下身段、深入群众,紧密依靠当地的基层组织。为了更好地从源头上解决纠纷,法庭创建了“怀德巡回法庭”特色品牌。
巡回宣讲、巡回审理……干警一次次走出法庭,走进田间地头,走到老百姓家门口,对群众最为关心的法律知识、最常见的矛盾纠纷,用亲切的乡音、通俗的语言、开放的氛围,扎实推进普法宣讲定期化、巡回审判便民化、纠纷调处日常化、指导调解常态化,努力推动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审理在一线。
淡村人民法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十佳法庭”、全省第一批“示范法庭”;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示范单位”。在这份荣誉背后,是富平县淡村人民法庭“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情怀,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工作韧劲,更是“吹尽狂沙始到金”的法治追求。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在今后的工作中,富平县淡村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秉承“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守正创新、砥砺前行,不断迎接新的挑战、创造新的辉煌。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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