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7 17:39 来源:富平检察
“杨某某,我们是富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为确保认罪认罚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现对你涉嫌危险驾驶一案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此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此你是否清楚?”
“我清楚。”
……
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危险驾驶案实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也是富平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在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标准化讯问室中,面对同步录音录像镜头,承办检察官按照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诉讼权利义务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针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等方面作出了充分的释法说理。随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技术人员将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光盘,交由案件承办人员妥善保管。
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保障,让“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充分保障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切实提升认罪认罚具结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