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3 14:37 来源:富平法院
9月2日上午,富平县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到曹村派出所民警来电,曹村镇两户村民因邻里矛盾纷争不断,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需要调处中心配合。于是,调处中心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火速赶往现场。
曹村镇村民刘某与薛某是一墙之隔的邻居,以前两户关系尚好,但在两月前,因刘家修自建房时,薛家后院的排水渠地势较低,连日下雨,雨水浸淹了刘家的地下室,双方为此纠纷不断,甚至相互谩骂、踢门砸窗,村委会和村干部、当地派出所民警前后进村入户十多次对两户的纠纷进行调解,但每次调解后双方都反悔,矛盾越积越多,双方互不相让,邻里之间仍是嫌隙不断。
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安排特邀调解员现场调查走访,掌握双方实际情况后,积极动员辖区各种调解力量,与村组干部、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特邀调解员等于9月2日下午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宣讲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有关规定,告知双方权利的行使不得妨碍他人的权利,严肃告知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严重后果,派出所民警也对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进行了郑重告知。调解持续进行了接近6个小时,经过村干部、调解员、民警三方苦口婆心的讲解和规劝,释法明理,反复沟通,双方各让一步,刘某愿意承担损害薛某家中玻璃、彩钢瓦等财物造成的损失,并就辱骂薛某一事公开道歉,薛某同意配合刘某完成自建房的漏水粉刷工作,并就涉及到后期两家庄基盖房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双方不再计较以往的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现场,看到势如水火的两邻居终于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化干戈为玉帛,大家都露出了笑容。
“远亲不如近邻”,道出了中国传统邻里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包容、相互支持、难以割裂的社会关系。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富平县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把司法为民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线上线下,多元联动,积极对接县综治部门、司法局、村委会,依托调委会、法官工作站,广泛动员社会各种调解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