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0 15:11 来源:富平法院
富平法院刘集法庭认真落实院党组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方针,在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快审,采用电话沟通、微信协议的方式迅速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被告乙因耕种需要,多次在原告甲处购买化肥、农药共计4800元,原告甲曾多次催要此款,被告乙称对购买化肥过程中欠原告的3700元化肥款无异议,对原告诉称的剩余1100元农药款有异议,称该1100元的农药款是原告自己私自书写的,且此前给付原告的农药款远远超过同类农药价格。考虑到现在为抗疫的特殊时期,为迅速有效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均同意按4000元结算并立即给付。至此,通过电话沟通、微信协议的方式迅速、有效的解决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做到了防控疫情、审理办案两不误。
当前正是在全面抗疫的决胜阶段,刘集法庭采用灵活网上办案的形式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办案质效。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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