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1 09:00 作者: 张寥星 来源:富平法院
2019年11月20日早9点20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某到富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立一起离婚案件。立案庭法官助理张寥星审查后发现该案被告住所地在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应由绥德法院管辖。原告王某焦急地说道:绥德那么远,我又不熟悉路线,连法院在哪都不知道,再加上往返路费、住宿花费,可怎么办呢?张寥星向当事人释明:我院刚实行跨域立案,可以直接立案到绥德县法院,不需当事人自行前往。
立案庭庭长李菊芳当即安排跨域立案审查员审查相关案件材料,联系绥德法院立案庭的同志,相互沟通后,我院作为协助法院于9点37分向管辖法院绥德法院提交了跨域立案申请,绥德法院于9点38分发起回执,正式受理该案,对该案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两地法院在20分钟内解决了当事人异地立案的问题。
(2019)陕0528跨协民1号是我院第一起跨域立案的案件,标志着我院跨域立案从测试阶段正式步入运行阶段。
跨域立案服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案件 “当场立、就近立”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便利。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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