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04 09:3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王国庆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王国庆)为实现执行案件款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在借兄弟法院执行案件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富平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富平县支行签署合作协议,10月下旬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推行执行案件款“一人一案一账户”管理制度。
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款“一人一案一账户”管理制度起步于今年7月11日,该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富平县支行签署合作协议,利用工商银行金融服务平台,为富平县法院执行主账户建立千万级虚拟子账户。在操作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扣划业务时,系统生成以案号为账户名的虚拟子账户进行业务办理,案款到账后即可向申请人支付。实行“一人一案一账户”管理制度。每个案件都有专属的执行账户,通过专属账户向执行主账户推送案件款和案件信息,系统自动对应承办法官和相关案件,使财务信息和执行信息及时衔接,实现执行案件款和其他诉讼费用的精准分离,使财务管理更加科学。
执行案件“一人一案一账户”制度下,使审批程序简便,省去法院财务转账环节,缩短了案件款支付周期,减少案件款滞留时间,使申请人的诉讼权益能够更快更方便实现。“一人一案一账户”,使案件款管理关口前移,案件款的入账和支付全程留痕,过程透明,杜绝案件款发放不作为和违纪违法发放行为的发生。
执行案件款“一人一案一账户”作为执行案件款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富平县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本着“大胆试验,谨慎推广”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的在执行案件中推开,实现执行案件款收支规范化,以适应信息化对执行工作的要求,更好的服务于执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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