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23 11:22 作者: 富平法院讯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富平法院讯)9月23日,富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营安、高锋录犯盗窃罪一案,并进行了当庭宣判,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对该案的庭审进行了现场直播。
被告人王营安,男,1968年3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西安市阎良区新兴街道办新牛村新兴组;被告人高锋录,男,1977年2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富平县张桥镇原李村东高组。两被告人均因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两被告人好逸恶劳,不思悔改,重蹈覆辙。2016年4月2日凌晨,二被告人经事先预谋,在富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北边的停车场盗窃绿驹牌电动车1辆,销赃得款1200元,司法鉴定被盗车价值2635元。2016年4月12日凌晨,二被告人又在上述地点盗窃雅迪电动车1辆,销赃得款1200元,司法鉴定被盗车价值2560元。两被告人将所获脏款予以平分。富平县人民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认定二被告人犯盗窃罪,遂作出判决:被告人王营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高锋录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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