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03 作者: 通讯员 赵香金 来源:渭南日报
5月31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开展“东秦(频阳)锐士·2023”专项执行行动。富平县某某金属结构厂与陕西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厂房内安装的生产设备及部分废弃农药予以强制拆除搬离。本次集中执行,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共15人,“零距离”见证法院强制执行,富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执行。本次专项行动采用两级法院GIS应急值守系统召开启动仪式。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富平县某某金属结构厂与被执行人陕西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0月11日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40万元及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并判决被执行人返还租赁申请执行人的厂房及土地并搬离生产设备,案件受理费,本案执行费。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申请人公司现状,富平法院执行局以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以执行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动能,以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组织执行干警30人强制依法拆除被执行人的生产设备,将厂房及土地交还给了申请人。
5月31日上午10时,集中执行正式开始,现场指挥一声令下,拆除工作有序开展。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有序开展警戒、财物清点、搬运、移交等工作,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像,公开透明,依法有序。经过4个小时奋战,顺利拆除了安装在申请执行人厂房内的设备,并将设备和部分废弃农药运送至指定位置保存。整个执行现场规范、文明、有序,得到了在场群众、村干部、律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认可。执行当天,执行局共集中执行案件6起。
富平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宗旨,依法执行、公正执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拘传、拘留、搜查、强制腾退等执行强制措施,依法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开展“三个年”活动贡献执行力量。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