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18:14 来源:富平法院
近日,富平法院家事审理中心审理了一起冲动离婚案,在承办法官与家事调解员的细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撤诉。
基本案情: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被告入赘原告家中,2005年按风俗举办结婚仪式,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家庭条件优渥,生活幸福美满。但几日之前被告因原告在广场跳舞相识一异性朋友而对原告产生疑心,且为此吵架动手打了原告,原告因被告的不信任与动手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多次到被告工地与被告沟通,了解到问题症结所在,原告在平时生活当中性格强硬,被告因缺乏安全感阻止她与异性朋友跳舞,原告认为是被告不信任她;被告因此事也很生气,和原告吵架并动手打了原告,吵完之后又十分后悔。承办法官与家事调解员为了让双方和家人过一个团圆年分别和原被告进行了谈话,认为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包容,原告应当理解被告的疑心是因爱而生,被告应当给予原告充分的信任,不应因为自己的猜疑就与原告吵架甚至动手。在承办法官与家事调解员的调解下,原告保证和异性朋友交往有尺度,坚决不会犯原则性的错误,被告也向原告道歉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动手,一点点改掉自己的脾气。
法官寄语: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生活中的小小矛盾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夫妻双方相互包容、相互体谅、相互尊重,找到正确化解矛盾的方式,为自己、孩子和老人创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