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0 10:05 作者: 通讯员 陈润社 田晨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陈润社 田晨)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是吨位很大的车厢。驾驶这种重型半挂牵引车,无疑对司机的素质和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如果将这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交给一位饮过酒的人来驾驶,你是不是觉得玄乎呢?是的,近日,富平交警部门在巡查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而司机当时驾驶的就是这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2018年4月03日04时35分,富平交警大队西禹中队副中队长冯季平带领民警尚哲、惠本武、李国涛等民警巡查至106线22KM时,示意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晋M85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停车检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随即对当事人张某某用酒精检测仪检测,仪器显示酒精浓度含量为22.2mg/100ml,经进一步抽血鉴定,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2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交待,嫌疑人张某某,男,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人,2018年04月02日12时许,与朋友在山西省曲沃县的一饭店聚餐,酒足饭饱之后,于14时许回家。晚21时,张某某开始上夜班,驾驶晋M85xxx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山西拉货到陕西。约次日凌晨4时35分许,行驶至106线22KM(富平县旧曹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张某某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被处严厉处罚。
民警根据张某某的交待进行了测算,张某某于喝酒后9小时后开始驾车,到次日4时许被查时,共经过了14个小时,酒精测试仍为21.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可见想见,当时饮酒不少,而且开始驾车上路时,体内酒精含量更高。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一位“酒徒”司机驾驶,无疑途中险象环生,所幸没发生不安全事故。
即使饮酒14个小时后,仍被查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此,富平交警提醒,各类机动车辆司机都要遵规守法,牢记安全第一,始终做到“安安全全出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严禁饮酒后驾驶,切莫怀有侥幸心理,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将面临法律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