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07 08:51 作者: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近年来,富平县检察院从源头上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三年来,共受理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2810件次,对1800余家单位进行廉政资格审查。查询工作开展至今,未收到有关查询工作失实的举报投诉,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全领域”录入并全面对外受理查询的要求,加大录入、查询工作力度,录入行贿犯罪案件资料6条。通过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运作,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机制建设
以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为依托,加强与技术信息、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技术部门负责系统维护,确保查询系统正常运行;自侦、公诉等部门在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日起3日内将贿赂犯罪的有关法律文书移送预防部门;预防部门在收到法律文书后立即将案件信息录入查询系统,确保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富平县院一方面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富平县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查询办法》),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程序规范。另一方面加强与县委、人大等领导部门及所涉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将《实施办法》印发给相关单位,征求查询工作在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总结通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商讨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使办法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与县财政局联系,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并与人社局等多家单位和企业签订了文件,从资格审查、受理程序、联动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资格审查,把开展查询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采购领域招投标环节、人事招聘、录用等审查的必经程序,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行业行政监督的优势互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以促进县域经济的健康运行。对不进行查询的招标单位,由县纪委等部门通报。同时《查询办法》紧密结合高检院预防厅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修订,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二、强化基础保障
富平县院一直将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作为预防工作发挥监督职能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一是做好信息录入,完善数据库。为落实数据录入工作的组织领导,院里专门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为组长,预防、反贪、反渎、公诉、案管等部门为成员的贿赂犯罪信息录入工作领导小组。预防部门主动加强与本院各部门和其他单位的联系,积极协调配合,做好信息的及时移送和规范录入工作。二是在人员、设备等硬件基础配置上最大程度地满足查询工作专业化需求。设置专门窗口,成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购置专业设备,为查询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与县纪委联合开展“廉政监控同步预防职务犯罪进大项目”工作中增加查询程序,凡是参加招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才能进入招投标环节。作为县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富平县院多次与预防成员单位就查询工作召开联系会议并联合下发文件对此项工作安排部署,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招标会议、法制教育、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等时机,与县住建局、秦正集团、城镇建设公司等10余家企业和30余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展座谈,宣传查询工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相关行业和单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市场准入管理,使查询工作成为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自觉行动。结合举报宣传周、城乡赶大集、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行贿档案必备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宣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利用富平检察院官方平台、富平电视台、城区公交车滚动显示屏等媒介,大力宣传查询工作的作用和功效,使申请人对查询工作的流程、报备资料文件及查询意义有了更加全面详实的了解,扩大查询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四、强化优质服务
加强服务意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的意识。富平县院以群众需求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指挥棒,在工作地点设置留言簿和意见箱,使申请查询人能够真实表达意见和建议,工作中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真正提高查询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对来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和个人,实行引导查询、受理申请、查询审核、结果告知等一站式办理。其程序包括:一是对查询者所提出的疑惑进行咨询引导,二是对查询者所提出的申请进行当场办理,三是对查询结果回告做到立办即取。遇到特殊情况或有异议的复议申请时,则由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会诊”作出处理结果并予以反馈。四是与技术部门、市院预防部门做好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定期检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网络是否安全畅通,即时排除网络故障,保障查询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更新计算机、扫描仪,加装外线电话,提高查询效率。
五、强化查询实效
查询过程中,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供的五项必备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到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对查询对象是否有行贿记录进行联网核实。对于未查询到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出具有统一编号和印章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人持此告知函报名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对于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查询结果告知招标单位和相关行政部门,限制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进入招投标市场,以便查询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登记制度。预防科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簿,登记申请人信息,包括查询日期、申请人(单位)、联系电话、告知函编号、是否有查询记录、拟投标标的额度和是否中标等。
二是电话回访。根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登记簿上记载的信息,富平县院干警逐一进行电话回访,询问投标结果,并摸底问需于企业,做到“心中有数”,更加高效便利地服务于企业。
三是“走出去”回访。近年来,每月从在查询的单位中找出30%以上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走访,包括中标和未中标的单位,听取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和服务方法。
近三年来富平县院共通过此系统提供查询服务2810次,发出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2810份,对遏制商业贿赂犯罪、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建设领域廉洁起到了积极作用。(预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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