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富平政法 >正文

富平法院流曲法庭妥善化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时间:2017-06-15 09:3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郗梦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郗梦)近日,富平法院流曲法庭审理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利用特色调解室平台,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细致说服教育,最终达成共识,原告撤回起诉,双方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2015年3月17日,李某与韩某签订建房施工合同,就工程款支付条文中载明:“签订合同之日付定金1000元,地基工程完毕付10000元,一层上楼板工程完毕付工程款70%,墙壁粉刷工程完毕付总工价90%,工程结束付清下余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合同条文中“一层上楼板工程完毕付工程款70%”这一问题存在歧义,李某认为楼板上完向韩某支付到全部工程款的70%,韩某则认为楼板上完李某要支付其剩余未付工程价款的70%,致使工程款支付数额有相差,继而引发矛盾。情急之下,承包人韩某欲将施工器械带回,发包人李某加以阻拦,致使矛盾激化升级,遂引发肢体冲突,李某当场晕厥。该案惊动了辖区派出所,经出勤民警现场处理协调,未果。韩某从他方获悉流曲法庭在该村设有便民调解点,便寻求该村特色调解员介入帮助化解矛盾,经调解员从中调和多次,双方就工程协议内容依旧各执一词,让人莫衷一是。无奈之下,李某向县法院提起了诉讼。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案件前后跨度时间长,直接开庭审理,不利于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实地查看工地现场情况,并与该村特色调解员联系,掌握案件详细情况。在流曲法庭特色调解室,承办法官向韩某析法说理,劝说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理解合同条文,核算现有工程价款,同时,劝说李某分析自身问题,适当做出一些让步。经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被承办法官的耐心和真诚所感动,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告韩某补偿原告李某1000元,李某自行撤回起诉.至此,一场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寄语: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确立彼此权利义务的重要纽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合同条文的正确理解与否意义重大。实践中,受当事人文化水平影响,致使订立的合同存在诸多疏漏,一方对另一方因疏忽、鉴别能力限制等因素造成合同重大缺陷或明显违背其真实意志,应负有善意告知义务,不能利用这些缺陷损害对方利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歧义的合同条文,当事人只有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理解合同条文内容,才能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进而促进合同有效履行。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