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31 10:2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张剑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剑)进入夏季,天气炎热,吃夜市聚餐喝酒的高峰期到来,酒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案件呈多发态势,为此,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召开警情分析专题研判会,加大对此类案件从严从快处理力度,一周内因涉酒滋事行政拘留四人,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5月21日19时许,违法嫌疑人郑某、郑某某二人在富平县城关街道一夜市摊点吃饭喝酒期间,以烤肉斤两不足为由,无理取闹,无故对该夜市摊点老板张某进行殴打,造成受害人张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查,违法嫌疑人郑某、郑某某均对其无辜殴打张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郑某、郑某某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5月24日20时许,唐某与朋友在富平县一酒店吃饭喝酒,期间,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唐某对包间内的餐具、餐桌、凳子疯狂打砸,并在电梯内乱踢乱踏,造成电梯不能正常使用。随后,满身酒气的唐某又将该酒店一楼大厅的烟灰缸及餐桌砸损。经查,唐某对其无故打砸酒店设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唐某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5月26日18时许,翟某在富平县城一饭店吃饭喝酒,期间,翟某无故将饭店大厅内茶几等物品损坏。经查,翟某对自己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翟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醒:饮酒要适度,酒后莫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