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09:37 来源:富平检察
近年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会签《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及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及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和食品、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等为重点,通过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现场勘验、集体约谈、诉前磋商、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全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司法保障工作。共立案审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39件,其中诉前磋商1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凝聚各方合力,深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人民群众的“保胃者”,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相关知识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分为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发现,对食品药品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