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2 17:43 作者: 通讯员 李晓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李晓)1月18日,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写有“司法为民,案结事了”的锦旗送到了刘集人民法庭,以表达对庭长彭新平以及承办法官杜加东的谢意。
2018年6月末,刘集法庭受理了一起王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了解到王某在2015年将10000元借给王某某,但在2018年王某因看病急需用钱,找到王某某希望其将10000元借款归还时,却遭到王某某的一再推拖,故实在无奈之下,才将王某某告到了法院。
考虑到案款是用于看病,承办法官赶紧联系被告王某某,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为了不耽误案件的正常审理,办案干警顶着七月的骄阳,深入村组,实地去往被告的户籍所在地送达。好不容易找到被告王某某的家,却得知王某某已去新疆打工,并不在家中,经过多方查找,承办法官找到了王某某最新的联系方式。刚联系上王某某时,其显得很激动,表示自己又不是不还钱,只是近来手头紧张,对王某将其告到法院的行为很是不理解,甚至对法官也是态度极差。承办法官并不气馁,坚持调解先行,经过反复大量的释法和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某分期将10000元于2018年11月底前还清。
为了不浪费司法资源,考虑到结案并不是一个案件必然的终点,追求“案结事了”,摒弃“结案了事”。承办法官在每次还款日期前一天,都会打电话给王某某提醒其归还欠款,当被告王某某将最后一笔欠款经由法官之手交于原告王某时,原告王某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法官同志追回我的欠款,您是真心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呀”。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刘集人民法庭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刘集人民法庭的鞭策。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彻底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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