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5 17:04 来源:富平法院
春日,乍暖还寒,一位中年男子拄着双拐为富平县人民法院流曲人民法庭的干警送来一面锦旗,连说谢谢,原来该男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当事人焦某。
焦某系罗某雇佣的工人,在丁某某建房处干活。2023年8月2日,焦某在干活时,因第三人原因从二楼摔落,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54天,后又住院10天。经鉴定:焦某右胫腓骨远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属九级伤残;焦某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属十级伤残;后续诊疗项目为取除右胫腓骨、左胫骨平台骨折内固定物。焦某亟需治疗,但是自己已经没有钱,无奈起诉至法院。
流曲法庭干警在接到焦某的立案材料后,快速立案,迅速将案件分至承办法官处。承办法官依法传唤罗某、丁某某前来调解,因焦某受伤严重,住院花费巨大,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庭过程中,三方仍然争议较大。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就焦某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向罗某、丁某某一一道来,将法律关系向当事人一一阐明:焦某跟随罗某干活,焦某和丁某某又是同村近邻,遇见纠纷,不能让矛盾升级,不能让伤者又受伤又流泪。调解结束后,罗某、丁某某仍有分歧,但均表示愿意赔偿,会考虑法官的意见。后承办法官又分别单独叫来罗某、丁某某做工作,并就赔偿数额多次电话协商。一周后,罗某向焦某一次性赔偿10万元,现场履行;丁某某也向焦某支付3万元,现场履行,该起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焦某也能安心养病。
流曲法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在涉及老弱病残幼的案件中,坚持快速立案,调解先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流曲法庭将继续用公正和温情去化解矛盾,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的温度和力量。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