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2 10:15 来源:富平检察
青少年法治教育,功在当下、利在千秋。近年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长期开展,以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月20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军望受聘担任富平中学法治副校长,并进行现场授课。富平县教育局局长雷建庄,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富平中学党委书记张强等参加聘任仪式,陕西省人大代表刘恒彬受邀全程参加活动。
一、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榜样力量发挥法治“力度”
许军望以设立法治副校长的意义为切入点,从现实有需要、国家有要求、实践有基础三个层面,对参加活动的1200余名学生、教师及家长,深入阐述了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和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展的实际工作,以具体数据和案例分析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引导未成年人加强学法用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活动中,许军望向富平中学赠送了法治教育图书,鼓励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与检察机关携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学活动,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活动最后,人大代表对富平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履职,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2023年,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制定《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建“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建成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检察官在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促进学校保护更加坚强有力。2024年1月,富平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命名为“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与县教育局、各中小学合力,组织20名检察干警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在定期走进校园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讲座的同时,积极邀请学校师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十余场次。
三、“1+2+N”法治实践模式,品牌化履职成效显著
长期以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积极探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主动前伸后延,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024年春季开学季,富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依托“1+2+N”模式,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可观可感可触可用的法治实践,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富平县人民检察院20名法治副校长已全部完成履职对接工作,对于增强广大中小学生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校园和安全校园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既是法治建设的要求,更是时代所需。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延伸检察职能,积极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质化,提升校园普法宣传质效,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