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1 09:00 来源:富平检察
2023年,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压实政治责任,自觉能动履职
压紧压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坚持检察长靠前指挥,带头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新阶段新任务,主动担当,攻坚克难,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持续发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融合四大检察能动履职,不断形成常态化、法治化、系统化的长效机制,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
聚焦重点领域,推进诉源治理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工作理念,以个案办理促进类案监督,以类案监督促进系统治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通过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推进行业系统整治,助推堵漏建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就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发现的监管漏洞,分别向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同时,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开展类案分析研判和行业专项整治,形成控辍保学法律监督模型,并联合多部门会签控辍保学相关文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加强法治宣传,筑牢群众基础
坚持将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平安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推手,结合“走基层、访千家”专项宣传活动、“三官一律”进社区、“送法进校园”“富平平安管家”服务活动、平安建设宣传等多种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工作,依托“两微一端”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立法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宣传解读,不断提高该法的全民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加强业务培训,锻造检察铁军
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扫黑除恶相关司法解释、制度纳入干警培训体系。通过全体干警会议、部门会议、检察官授课、网络培训等形式,强化贴近实战实务实践的业务培训,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研究和培训,促进提升业务素质,不断夯实刑事检察人才库,提升办案能力,增强斗争本领,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2024年,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长期斗争,强化办案攻坚,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溯源治理,切实把检察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富平、法治富平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