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7 09:43 来源:富平检察
今年以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三有”争创为抓手,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秉承“用检察温度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理念,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北部乔山南麓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治效果,为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国家战略、打造中国北方最美县城贡献了检察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协调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肩负重要职责”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意义,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成立了以检察长为核心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重点围绕北部乔山南麓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指定一名院领导专门负责对外组织协调,确保了北部乔山南麓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科技赋能,依法能动履职
重点围绕北部乔山南麓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存在问题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先后走访老庙、美原、宫里等6镇17个矿点,进行调查取证,并固定证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积极借助行政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等专业人员力量,参与调查论证,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指挥平台、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效。经充分调查取证,发现北部乔山南麓废弃矿山存在修复治理不彻底、部分废弃矿山岩石裸露、配套设施设置不到位、滑坡塌方等安全隐患未完全消除等问题,矿山整体生态环境仍处于受侵害状态。该办案团队依法能动履职,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持续督促跟进,提升办案质效
为确保办案实效,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积极同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在办案团队的持续跟进、监督、协调之下,相关行政机关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扎实开展了“废弃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对废弃矿山崩塌隐患点进行了专项工程治理,并积极做好废弃矿山的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截至目前,该行政机关共争取投入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资金9000余万元,治理面积达 3652.5亩,同时督促相关采矿权人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环境恢复义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