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2 09:30 来源:富平检察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富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全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干警分赴各受聘学校,通过一场场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法治课程,为全县未成年人种下法治的种子。
一纸聘书 一份责任
今年,时逢新一届法治副校长聘任,富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未检办干警在内的20名检察干警担任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根据辖区学校人员情况,各法治副校长第一时间与学校负责人联系,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并接受聘书,主动承担起这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明确职责 能动履职
各法治副校长带着法治“大礼包”纷纷走进所聘任学校,传达解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法治副校长巡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重点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职责进行了介绍,并与学校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了解学校的法治需求,聚焦学校法治教育短板,深度参与到学校的法治教学工作中,为后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多样普法 检护成长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柿柿红”未检品牌,严格按照“大水漫灌”扩面、“分类施灌”布线、“精准滴灌”抓点的工作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法治教育工作。
一是创新形式+检校共建。结合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和时下涉及未成年人的热点法律问题,主动对接校方法治教育需求,由“灌输式”改为“沉浸式”“订单式”普法,打破传统的授课模式,将情景剧、手指操等融入普法课堂。
二是线上普法+线下体验。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新媒体宣传及普法视频的录制,突破时间、空间限制,让未成年人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
三是聚焦重点+分类施策。富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县域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青少年、留守儿童、部分偏远乡村地区未成年人,进一步延伸触角、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让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走到青少年的身边。
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既是法治建设的要求,更是时代所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已成为一张闪亮的名片,被越来越多师生家长熟知和喜爱。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必将充分依托“柿柿红”未检品牌主动作为、全面履职,扎扎实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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