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4 16:43 来源:富平检察
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赵大姐,孩子马上就开学了,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还麻烦你们跑一趟,快坐下歇歇。都准备好了,司法救助金已经收到,真的太感谢了。”
“孩子能健康成长,好好读书,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
8月31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赵某某(在校学生)家中,向其送上司法救助金。原来,检察干警在办理一起家庭成员间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赵某某的家庭因案件发生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教育花费让其母亲难以承担,属于“重点救助”群体。在与所在村综治中心进行对接后,检察干警了解到赵某某家庭属低保户,家庭生活困难,于是第一时间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决定对赵某某予以救助。
一个获得救助的当事人背后是一个得到温暖的家庭,一个家庭的背后又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8月31日,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赵某某等3名未成年人(均为在校学生)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其燃眉之急。接下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还将定期开展回访,持续关注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的滋养下逐梦远航,真正实现救在当下、助在长远。
在今后的工作中,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重点关注“四类人群”的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解民困、纾民忧、暖民心的重要举措,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传递检察为民温度。
来源:富平检察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