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该大队西禹中队长艾巨仓带领民警田涛、王刚等人在辖区开展专项行动。上午7时许,当民警巡查至富农路时,发现陕EAV56XX、陕AV65XX两辆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嫌疑,经拦停检查得知车上所载全部为建筑黄沙。民警引导指挥车辆到富平县宫里超限站称重,磅秤显示载重分别为99.9吨、94.5吨。按规定,两辆货车的核载量为31吨,但实际均超过核载量的100%以上,超限率均达到200%以上,属于严重超限超载的“百吨王”。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教育,并在路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超载的货物予以卸载。民警依法对2辆“百吨王”超载车的驾驶人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