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吴楠)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古人亦云:远亲不如近邻。
近日富平法院刘集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8年1月17日成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1000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但该笔借款到期后,李某经多次向成某催要无果,无奈遂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李某已年过古稀,成某也已年过花甲,且二人为同村村民,为了营造良好的邻里关系,维护村民内部和谐,承办法官毅然决定采取调解为主的方式解决该起纠纷。随即承办法官将原、被告及双方的儿女传至法庭,分别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结合原、被告的具体意见和想法,经过多次、反复地做工作,将情理与法律相结合,在原、被告之间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握手言和。
法官温馨提醒:
诚信是现在社会的重要名片,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只有以诚信为处事的第一原则,才能立事、成人。故承办法官在此呼吁: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从自己所借的每一笔钱做起,为诚信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