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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交警:违反限行禁令,面临怎样处罚?(图)

时间:2019-01-14 11:04 作者: 通讯员 陈润社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陈润社)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确保城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根据《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规定, 决定从1月14日(周一)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对部分车辆实施禁限行管理,其中星期一限行1和6。

为此,富平交警大队通过大队双微平台、头条号、富平电视台等媒体,提前发布《限行公告》,并在限行当日设置多处限行标牌标志,抽调警力设立多个检查站,进行告知提醒,同时结合“百日安全行动”、“平安三秦春运”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巡查,对违反限行的车辆进行查处。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200元,驾驶证记3分。”城区中队副中队长胡伟峰介绍说。

图为:城区一中队、二中队放置限行标志,设立检查点,并结合流动巡逻,进行执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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