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3 11:10 来源:富平法院
近日,在富平县刘集镇综合治理中心,富平县人民法院刘集人民法庭联合刘集镇派出所、刘集镇司法所、刘集镇政府及当地村委会五方力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无偿帮工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通过释法说理与柔性调解,既维护了法律公正,又传递了基层治理的温度。
2025年3月,刘集镇村民老张应邻居老王请求,主动前往其家中帮忙搬运重物,众人合力抬起一口大瓮后,老张坐下休息时突发脑溢血昏迷,老王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虽经抢救老张脱离生命危险,但瘫痪在床,丧失劳动能力。事后,因帮工引发的矛盾难以调和,老张之子小张与老王共同找到当地村委会寻求解决办法,小张要求老王赔偿其家庭损失。鉴于案件涉及法律争议与邻里关系,当地村委会迅速上报刘集镇政府,镇政府随即牵头组织刘集人民法庭、刘集镇派出所、刘集镇司法所成立联合调解小组,依托镇综合调解中心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法庭主导释法理,公平原则定基调。调解过程中,刘集法庭干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案件核心争议“无偿帮工责任认定”展开法律分析:一是明确责任边界,法官向原告小张释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老王在帮工过程中未存在过错(如提供危险工作环境、强令过度劳动等),且脑溢血系自身健康问题突发,与帮工活动无直接因果关系,老王不存在过错,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二是平衡利益促和解,针对被告老王,法官援引民法典第1186条公平责任原则,指出老张确因帮工后突发疾病,虽无过错但可基于人道关怀适当补偿,同时强调“远亲不如近邻”,引导对方换位思考。在法庭主导下,派出所民警、司法所调解员配合安抚家属情绪,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从乡情伦理切入,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经过三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老王自愿补偿老张家庭23000元,小张承诺不再追究责任。
多方协作显成效,基层治理新实践。此次调解是刘集镇深化“情理法融合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
▪法庭专业支撑:刘集法庭以法律为准绳,精准界定责任,避免“和稀泥”式调解,树立司法公信;
▪部门联动发力:派出所保障调解秩序,司法所提供法律咨询,镇政府统筹协调,村委会贴近疏导,形成解纷合力;
▪情理法融合: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兼顾乡土人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场因意外引发的纠纷,在五方联动调解下画上圆满句号,刘集法庭庭长彭新平表示:此类案件在乡村多发,必须通过释法说理让群众知法明理,同时以柔性调解修复社会关系,才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 矛盾不上交”。刘集法庭通过整合基层治理资源,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守护了乡土温情,为乡村振兴注入和谐底色。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