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5 09:09 来源:富平法院
“什么是小额诉讼?为什么一审判决后就不能上诉了?”在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当事人许某拿着《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心生疑惑。
据悉,原告许某经被告指派前往某地安装空调,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应支付原告劳务费6420元,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原告无奈向本院起诉。承办法官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晰、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因此向原告送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收到告知书后发出前述疑问。
“您放心,小额诉讼程序是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相比简易程序更加简单、快捷、省时,只简化程序不减损权利,如果你认为判决有误,还拥有申请再审、抗诉等权利救济途径。”承办法官这样解释道。最终,经过法官充分释法明理、督促履行,双方达成调解,用时20天,该案高效审结并当庭履行,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这是淡村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审结案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淡村法庭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快速解纷的优势,使小额诉讼程序成为解决群众“小纠纷”的“新引擎”,全力助推司法服务驶入“快车道”。法庭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引导+宣传”促进当事人约定适用。对符合小额诉讼约定适用条件的,在调解阶段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介绍“短、简、快、省”的程序优势,提升约定适用比例,从而前移小额诉讼程序选择节点,实现小额诉讼程序应用尽用。
二、“释明+审查”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在庭前准备阶段强化法律释明,统一制发《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完整告知小额诉讼适用范围、异议期限和异议方式等事项,全面履行程序性告知义务,确保当事人对诉讼过程的知情权和程序适用的异议权。
三、“要素+示范”简化审判方式。归纳小额诉讼常见事实要素,在立案登记和庭前准备阶段,完成固定案件基本要素和明确争议要素等事项,并重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审理裁判。大力推行小额诉讼案件“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判决书,在确保裁判逻辑性、过程完整性、论理透彻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文书内容,实现当庭制作、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既大幅提高裁判文书撰写效率,也显著缩短了平均结案时间。
2024年以来,淡村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52件,其中判决15件,调解18件,按撤诉处理6件,准许撤诉13件,平均审理期限28天,无一案件申请再审,实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跑出了小额诉讼“加速度”,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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