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3 16:08 来源:富平法院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11月11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及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减轻诉累,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2024年10月3日,王某与江某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进而发生拉扯,双方报警。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时,王某丈夫趁民警不备,冲上前在江某左颈处击打两拳,致使江某受伤倒地,民警及时阻止,将双方分离。后江某在医院进行诊治,治疗结束后要求王某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王某则认为双方存在界墙矛盾较深,要求一并处理。11月11日,经富平县庄里试验区政府牵头,庄里法庭联合庄里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就本案双方当事人的打架赔偿及相邻纠纷合并调解。
庄里法庭法官和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联调联动机制优势,法官从“法理”角度出发,客观阐释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
最终,经过近3个小时的沟通,通过“法官说法+民警说理+调解员说情”的方式,双方当事人逐渐打开心结,均表示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伤人伤情”的邻里矛盾纠纷在基层司法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妥善处理,双方实现了“案结”更解了“心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一府一庭两所”联调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联动联调模式,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实现“一站式”解决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