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1 09:21 来源:富平检察
近年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有”争创为抓手,持续深化以“我管”促“都管”理念,加强检察建议刚性建设,努力让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推动办案质效迈上新高度,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良性发展。2023年以来,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98份,其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份,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
一是在业务中求“重”,突出检察建议地位。重视制度学习,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平台,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要求相关干警熟练掌握检察建议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重视考核激励,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采纳、回复等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对按期回复采纳并落实整改、促进行业领域建章立制等取得良好效果的,分别在质量和效果得分上予以体现,将工作业绩与绩效奖励挂钩,促进干警从“要我发”向“我要发”转变。
二是在制发时求“准”,提升检察建议质量。注重在办案中梳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线索,加强线索分析与效果预判,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人民监督员以及群众意见建议,杜绝乱发、滥发现象,增强检察建议影响力。坚持由点到面、由表及里,从个案办理向类案分析延伸,通过深入调查核实挖掘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增强检察建议说服力。对于检察建议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理清部门工作职责、执法权限,防止因责任不清扯皮推诿、敷衍应付,导致检察建议大打折扣、执行落空。
三是在整改上求“实”,凸显检察建议成效。强化协同治理,对于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的治理难题,主动向上请示报告,统筹市县两级院力量,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到位。持续跟踪问效,扎实开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可能存在的纸面落实、反弹回潮等问题作为排查整治重点,通过现场查看、走访群众、翻阅台账等方式,评估整改落实成效,持续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检察建议的各项内容落地生根。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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