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9 15:43 来源:富平检察
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则喜讯: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先进单位”,这也是该院连续两年荣获此项荣誉。
近年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把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检察建议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办理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良好的办案成效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共发出检察建议219件,采纳率达到100%。其中,再审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4份,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126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9份,其它检察建议38份。该院办理的公共卫生安全“等外”公益诉讼领域检察建议的办案经验被高检院微信公众号、《法制日报》等刊载,多次被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检察情况反映》等转发。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借力提升刚性。依托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首次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安全领域纳入行政公益诉讼范围。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饮食安全,该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对辖区内高中食堂开展了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二是践行双赢共赢理念,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与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会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将检察建议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通过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将“文来文往”变为“面对面交流”,确保检察建议有效传达,推动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达到了“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
三是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实现更好司法为民。为了推动地摊经济沿着“放开不放任、便民更为民”的方向发展,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了多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共同开展了食品摊贩集中整治活动8次,累计检查食品摊贩468人次,查扣食品摊贩违规经营车辆36辆,取缔未取得健康证和食品摊贩登记卡擅自违规经营食品摊贩28人。通过集中整治,城区食品摊贩经营秩序得到大幅改善,人民群众反响较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之不易的成绩,凝结着县委和上级院对富平县人民检察院的关怀与鞭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与期待、全体检察干警的辛劳与汗水。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理念,采取更有力的举措切实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富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