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9 17:11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张剑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剑)3月28日,庄里所民警将赃物返还受害人。
3月20日晚19时许,富平县公安局庄里派出所接庄里工业园区华达地板砖厂员工陈某报案,其在厂内经营的商店被盗,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被盗商店为简易临房,晚上无人住宿,发案时间为当天凌晨,发案现场已被破坏,受害人陈某有八条香烟和若干现金被盗,价值约1000余元。经过民警现场勘查,确定嫌疑人的行踪轨迹,通过分析研判和多方摸排,最终锁定嫌疑人王某。
3月22日下午,民警将刚刚销赃后返回家中的王某抓获。经审讯,王某如实供述了其在上班时发现该商店夜间无人留守,于是心起贪念,3月20日凌晨3时许,其翻窗入室偷走八条香烟及若干现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警方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