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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图)

时间:2016-12-15 09:54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陈润社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陈润社)近日,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案件侦查过程中,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的“糊涂”父亲,找来“孝顺”儿子企图“顶包”,案件一度扑朔迷离,办案民警综合多种侦查手段,使案件真相大白,水落石出,并将嫌疑人绳之以法。

2016年10月28日15时28分,富平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室接群众报案称:在富平县齐村乡涝池村一辆面包车与摩托车相撞,面包车逃逸,摩托车驾驶人重伤。接警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发现现场遗留一副车牌陕B11255,结合走访周边群众,初步掌握了逃逸车辆的车型和特点。

随即,大队事故科成立了“10·28”专案组,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民警警经过网上查询,了解到该车已经被原车主卖给陈某,经多方查找联系,当天晚上20时许,一名叫陈某的三十岁男子来到交警大队,称自己是陕B11255号肇事逃逸车辆驾驶人及车主。

但据受害者回忆及辨认,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驾驶人曾下车查看,后迅速驾车逃逸,记得驾驶人为一年龄约在50-60岁左右的男性,并非此人,而且据交警询问,陈某对事故经过陈述多有出入,引起办案民警的警觉和怀疑,随即决定对案件进行重新调查。经民警张戈亮等人大量走访调查,案发现场群众反映当日事故发生后,曾有一名年轻人驾驶一辆白色小车到事故现场询问情况,与陈某的相貌特点基本吻合。经过专案组的研判分析,认为该年轻人陈某并非肇事逃逸嫌疑人,只是替人“顶包”,而真正的肇事逃逸嫌疑人为其父陈某某。

专案组民警多次对两名嫌疑人进行询问,告知其交安法中对肇事逃逸及“顶包”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但二人均不承认“顶包”的事实。但父子二人百般抵赖,不予承认。

为了尽快掌握确凿证据,捍卫法律尊严,给受害人一个交待,事故科科长张鹏带领专案组民警张戈亮等人,先后多次深入案发地区,进行调查了解,走访附近群众,调取沿线监控录像,又借助多种侦查手段,最终掌握了有力证据,确定了嫌疑人陈某某为肇事逃逸嫌疑人。在强大的证据链压力之下,嫌疑人陈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又找来儿子“顶包”的违法事实。

现查实:2016年10月28日14时许,嫌疑人陈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陕B11255灰色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富平县齐村乡涝池村涝南组十字路口时,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人受重伤。事故发生后,陈某某因无证驾驶害怕受到处罚,驾驶车辆逃逸后,遂打电话让儿子驾车到现场打探情况,查找丢失的车牌,并想出“顶包”的妙计,企图逃脱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嫌疑人陈某某查找车牌、找儿顶包,种种机关算尽,企图蒙混过关、逃脱打击处理之时,富平交警大队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并以现场遗留的一副车牌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最终锁定了肇事逃逸嫌疑人及顶包嫌疑人,使这起看起来扑朔迷离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真相大白。

“糊涂”父亲肇事逃逸,“孝顺”儿子违法“顶包”,等待这一对父子的将是法律的惩罚。目前,涉嫌肇事逃逸的“糊涂”父亲陈某某已被富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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