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0 17:45 来源:富平检察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假释、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回访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辖区内三名假释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户回访。
回访工作组先后前往各司法所及假释人员家中,查看社区矫正档案,与司法所座谈交流,详细了解社区矫正机构对假释人员监管做法,进一步掌握假释人员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及服矫情况。逐一为受访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了谈话走访记录。在张某等3人家中,回访工作组采用面对面“拉家常”等方式,与他们及其亲属谈心谈话,了解其入矫后的打卡学习劳动、生产生活及思想动态,进而引导其正视所面临的压力与挑战,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当地司法所的监管要求。同时,检察干警还详细阐述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例,深刻警醒其必须端正态度、严守法律底线,珍惜来之不易的假释机会,争取早日重返正常生活轨道此次专项回访,进一步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变化情况,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及法治意识。
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司法局的沟通协作,依托定期回访、法治宣讲、警示教育等手段,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坚决杜绝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问题,确保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走深走实。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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