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2 17:36 来源:富平检察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4起危险驾驶案件被不起诉人开展不起诉文书公开送达暨集中训诫。
案件承办检察官现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释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公开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和训诫教育。针对4名被不起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国家法律法规缺乏敬畏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被不起诉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保证今后将以此为戒,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牢记心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轻罪社会治理为切入点,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敬法,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