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1 10:02 来源:富平法院
近日,一起提供劳务受伤害纠纷案件在富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达成调解,并当庭履行赔偿款。这不仅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更彰显了司法调解的强大力量。
2023年4月7日,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某公司建立劳务用工关系,从事焊接工作,并约定日薪350元;同年4月11日,原告在车间工作时被钢柱砸伤,遂被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被告垫付了全部医药费,现原告就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起诉至法院。
庭前,双方均对事故的起因及责任比例的分担各执一词,矛盾一度激化。然而,法官并未因案件的复杂与困难放弃调解,而是深入了解案情,细致分析双方争议焦点,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多次的释法明理、情绪疏导,逐步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搭建起了信任的桥梁。被告认识到自身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着疏忽,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也认识到自己作为成年人也有注意义务,也同意放弃部分诉求,双方最终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更令人欣慰的是,案件款32970元当庭履行,原告及时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权益得到了切实的保障。而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也在这一刻握手言和,法庭内充满了温暖与和谐的氛围。
此次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案件款,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也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富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生动实践,今后,民事审判一庭将继续肩负起司法职责,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为解决各类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