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即日起,群众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链接,动动手指就可随时随地登录平台一键举报黑恶线索。
一、 升级举报平台的现实需要——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
举报线索的有效汇集与核查处理,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诉求期待,一头关乎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是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的重要环节。对原有信件和电话举报平台进行提档升级,建立统一高效的智能化举报平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的务实创新之策,是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的应时顺势之举。
——紧迫性。随着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心存畏惧,纷纷改头换面、蛰伏隐匿,把“黑色”漂成“白色”,把“黑色”染成“红色”,企图逃避打击。对深藏不露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有的地方掌握的线索不多,深挖彻查乏力,甚至认为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无线索可查;而有的地方举报线索量大面广,线索核查出现了“堰塞湖”现象。专项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要求打造升级版举报平台,拓展线索收集广度、强化线索挖掘深度、提升线索研判精度,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可行性。信息化智能化为举报平台升级提供了可靠有力的科技支撑。通过标准化、格式化举报信息,可快速生成结构化数据,削减操作流程、降低识别难度,大幅提升工作效率。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数据库、分析模型,将案件信息、犯罪嫌疑人信息、重点行业领域信息进行比对、归并分析,可以系统掌握专项斗争态势,促进决策科学化、提高斗争靶向性。
二、 升级举报平台的重要作用——“三个有利于”
举报平台升级,重在网络化智能化,贵在便捷安全、精准高效,对于确保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具有独特而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增强专项斗争的精准性。线索集成上,智能化举报平台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不论人数及证据多少,都能一并集成。线索核查上,实行全流程自动化处理,省级扫黑办可以通过智能化举报平台的管理研判功能,对省内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比对,实现统一分流、交办、督办、反馈,避免重复查办。线索研判上,依托大数据技术,每月对各地举报线索核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及时查找打击盲区、校准打击重点,有效提升线索研判精度。线索核查反馈上,除由公安部和省级扫黑办对线索核查结果进行双重把关之外,全国扫黑办还将每月自动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实名举报线索,通过短信方式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听取举报人意见。
——有利于增强专项斗争的持续性。深挖根治上,智能化举报平台设置了行业领域信息项,既可对举报线索深挖彻查,又可分析发现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源头治理提供决策参考。态势监测上,智能化举报平台可实现对案件办理进行动态跟踪、对黑恶势力犯罪动向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绘就专项斗争“态势图”。效果评估上,智能化举报平台可从多个维度对各地线索查办工作进行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长效长治上,智能化举报平台既可以保证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有线索、可持续,又可通过大数据分析,找到规律、集成经验,推动建立完善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三、 推动举报平台使用的有效措施——“三个加强”
全国扫黑办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协调推动各地把智能化举报平台运用好,把群众关切回应好,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加强宣传发动。推动各地结合实际,提高举报奖励标准,严格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激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热情。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宣传推广活动,尤其要发挥网络新媒体、融媒体作用,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参与度,真正形成智能、便民、高效的网络举报新格局。
——加强教育培训。组织编印智能化举报平台使用手册,组织开展应用培训,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用好管好智能化举报平台。尤其要善于运用大情报、大数据手段,拓展线索摸排广度,提升线索研判精度,深挖案件线索中的共性问题,落实“稳准狠”打击举措,提高专项斗争水平。
——加强考核督办。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把举报线索核查质效列为专项斗争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实际战果取信于民。采取平台自动核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不定期对各地线索核查反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线索核查进度慢、核查结果不准确、群众反馈问题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斗争进度、质量与效率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