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5 10:27 来源:找法网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发出通知,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随后,各地纷纷推出具体措施,受此影响,5月中旬以来,头盔成为香饽饽,价格水涨船高,甚至出现“一盔难求”的现象。为了禁止哄抬头盔价格,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一、公安部: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发出通知,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随后,各地纷纷推出具体措施:江苏、浙江两地针对骑车佩戴头盔制定了相关规定,违者将会被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7月1日起施行。受此影响,5月中旬以来,头盔成为香饽饽,价格水涨船高,甚至出现“一盔难求”的现象。
目前,某宝、某东等电商平台上,多数头盔的价位在100到200元之间。普通的“哈雷”型半盔,平时售价为85元,5月16日涨到188元,5月19日又涨到了298元。不少网友表示:还没反应过来,头盔的价格已经猛涨。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为了禁止哄抬头盔价格,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二、垄断价格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价格垄断的行为实施以下处罚:
1、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此前已推出具体措施的江苏、浙江两地相关部门表示已经注意到市场头盔价格上涨的情况,江苏南通市场监管局5月19日发文,就近期南通市部分地区出现头盔货源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对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提醒告诫,表示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也在5月19日表示,已关注到近期头盔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并已就这一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头盔市场价格动态,摸排全省头盔生产企业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生产企业开展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物价过高可以去哪儿投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物价过高的,公民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十八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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