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6 16:34 来源:富平法院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10月16日,富平县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培训会。县法院、县司法局相关领导及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声声誓言铿锵有力,表达了人民陪审员对法律的忠诚和敬仰,更表达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养龙宣读了《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与会领导为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对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宣誓,2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向红向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加强思想建设。作为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首要的是要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二是要强化业务学习。作为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要尽快熟悉人民陪审员法和相关法律条文,特别是已经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在工作中与审判人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更好地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要依法履职尽责。作为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四是要从严自我要求。作为人民陪审员,是一份光荣但更多的是承担了社会责任,要进一步从严要求自己,提高守法意识,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法院党组成员刘明德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对人民陪审员依法依规履职、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政治部和审管办负责人分别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就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全面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深入了解审判工作,尽快适应新角色,依法履行好陪审员职责。
全体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他们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多向员额法官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力,坚守法治信仰,严守审判秘密,忠诚履职尽责,争取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编辑:陈冰娟